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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创业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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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潍就业创业享受大学生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可直接转编制.参加青年就业见习提升就业技能还有补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潍坊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潍坊市就业创业政策

潍坊辖4区、6市、2县和5个市属开发区,面积1.61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35.7万人,是世界风筝都和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家乡。潍坊市产业基础良好,是全国有名的动力城、纺织城和电子城,素有“南苏州、北潍县”的美誉,既有潍柴动力、歌尔声学、晨鸣纸业等中国500强企业,也有美国卡特比勒、法国贝尔、德国拜尔公司等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潍项目,截至2017年,全市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00多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万亿元,总量约占全省十分之一、全国百分之一。同时潍坊市还是一个教育强市和生源大市,每年高校毕业生7万余人,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

大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潍坊市出台了《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办法》,加大对来潍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的招引力度。

(一)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对出站留潍或来潍到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5岁),再给予每人2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对在潍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依据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和效益评估情况,市财政分三类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创业经费资助。

(二)对企业、乡村医院、乡村学校新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

(三)对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最新最全!潍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大盘点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政策

01

大学生生活补助

适用范围

2018年1月1日后初次来潍坊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

对新引进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500元、3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分别为1年、3年、5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实际在站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纳税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政策

02

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适用范围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主要内容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职能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200元/人、高级工1400元/人、创业培训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政策

03

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适用范围

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主要内容

对企业新录用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政策

04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适用范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主要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将补贴标准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政策

05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范围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领程序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政策

06

“三支一扶”计划

适用范围

原则上为省内普通高校派遣期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派遣期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主要内容

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服务等工作。在岗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实施方式

包含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正式上岗等环节。

政策

07

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范围

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

主要内容

见习期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期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申领程序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

政策

08

山东半岛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

适用范围

具有创业能力的自然人(未创办企业的或已创办企业但企业注册时间在42个月以内的)。

主要内容

依托搭建的一站式综合柜员服务、保姆式专业公司服务、下沉式暖心联企服务、共享式资源链接服务、线上式全程跟踪服务“五位一体”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企业入驻、在孵发展、孵化毕业、毕业跟踪全链条创业服务。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后,享受房租减免、物业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生活补助等就业创业扶持资金支持,还可免费参加创业训练营、投融资对接、挂牌(上市)辅导等特色创业服务活动,获评潍坊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者,还可获得创业典型人物资金奖励。

入驻程序

包括发布招商公告、申请者报名、组织路演答辩、公示成绩和录取名次、组织入驻对象约谈、进行签约入驻等环节。

政策

09

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法人);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2.主要内容。给予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给予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2000元的补贴。

主要内容

给予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给予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2000元的补贴。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政策

10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范围

2013年10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

按照申请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政策

11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适用范围

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主要内容

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同一创业者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补贴。

政策

12

创业孵化补贴

适用范围

依法设立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大学生创业平台。

主要内容

按照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园区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期1年以上,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园区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下同)企业户数给予每户l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每个基地、园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平台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其它事项

由驻潍高校依法设立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或备案,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可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创业孵化补贴。

政策

13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适用范围

自主创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含技校、职业中专)毕业生。

主要内容

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

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潍坊30条政策助力创新创业

3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汇聚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转型升级新优势,我市制定出台了支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从打造环境、资金扶持、搭建平台、资助渠道、配套服务等五方面给出30条政策,自2015年1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各项税费减免,惠及小微企业

据介绍,我市将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将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扶持力度,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国家优惠数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

高校毕业生在指定的创业孵化器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5000元的租金补贴。“指定的创业孵化器是指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认定,政府提供入驻孵化政策的创业孵化器。”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器的企业,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

获得国外专利,可享万元补助

据介绍,对全市范围内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500元;与实用新型同时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600元;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每项补助1500元;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项补助10000元。维持5年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给予每件每年2000元的补助。

经认定为市级重大创业宣传活动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工程”的创新人才,到国内外重点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研修的,提供研修学习费用补助,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对新评选的“为创业做出贡献集体”“潍坊市创业之星”“潍坊市创业大赛获奖选手”等,按规定给予奖励;设立“市政府创业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众创空间一经认定补助50万

我市支持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经认定后,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评估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市级再按照省级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给予每处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200万元。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为鼓励创业创新,我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其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再给予贴息。

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部分,按1%的比例提供风险补偿,推动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我市还将发挥天使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大重大科技项目风投基金支持力度。对在我市设立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且投资本地企业占其投资总额70%以上的股权投资类企业,3年内每年给予营业收入8%的补助,最高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购买或租赁办公场所5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补贴,或3年内给予60%的租房补贴,最高累计不超过50万元,期间不得出租出售或改变用途。

对有融资担保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程序决策后,给予其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展期贷款服务,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倾斜。

专利权质押贷款享贴息补助

对于融资方式,我市鼓励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市级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为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50%,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级政府对同一企业贴息不得超过利息总额,贴息期限最长2年,享受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优惠利率的,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25倍的部分,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等额风险补偿,最高补偿比例为1.5%。

创业者能领购房券

来我市自主创业的人,购房也享受资助。据介绍,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性,且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10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5万元“购房券”,最高50万元。

买房有补助,租房有补贴。据介绍,对到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区)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含本科)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3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对技术研发能力较强、创新成果突出或科技创业项目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经营业绩较好,有望成长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每年遴选一批,给予每人100万元、每个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多项补贴额度提高

据介绍,我市将提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补贴额度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者提高到2万元。

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额度由每个岗位2000元提高到2500元。

选择高质量培训机构,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订单式培训机制,支持免费向学员提供定向创业培训服务,在省级每培训1人补助培训机构800元的基础上,市级再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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